本學程修畢學分為 15 學分,包括「創意創業核心課程一、二」(必修,共 6 學分) 與「創意創業專題討論與實踐一、二」(必修,共 4 學分),以及其它選修課程 5 學分,由本學程協調各相關系所開設供學生修習。(2020.06.12國立臺灣大學108學年第二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修正)
本學程修畢學分為 15 學分,包括「創意創業核心課程一、二」(必修,共 6 學分) 與「創意創業專題討論與實踐一、二」(必修,共 4 學分),以及其它選修課程 5 學分,由本學程協調各相關系所開設供學生修習。(2020.06.12國立臺灣大學108學年第二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修正)